重庆市石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24-02-20 0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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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石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典型案例2022年11月8日,县消委会、县市场监管局受法院委托,组织20余名消费者开展庭前调解工作。最终,经三方共同发力,成功化解一起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某瑜伽健身馆闭馆跑路,未向消费者退还任何费用),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获当事人点赞。

  经调查,秦某与李某于2020年5月共同出资在石柱县成立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开办瑜伽馆对外提供瑜伽教培服务。同年,罗某等27人陆续与该公司签订会员协议,约定购买年卡、次卡等相应瑜伽教培服务。2021年2月,秦某与李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秦某退出公司股东,瑜伽馆由李某继续经营,原会员与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会员协议中的权利义务由李某承继。2021年3月17日,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登记注销。李某因经营不善,于2022年5月底关闭瑜伽馆。期间,罗某等27人因无法继续享受到瑜伽教培服务而投诉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2年11月3日,罗某等27人将秦某、李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至石柱法院。石柱法院收案后,了解到双方有调解基础,遂将案件委托至“老马工作室”,邀请县消委会、县市场监管局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力量,共同化解该系列纠纷。

  县法院、县消委会、县市场监管局通过“背靠背”等方式,法官及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释法析理,劝说相互理解,相互体谅。经努力,20余名当事人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自愿承担退还会费责任,并当场兑现部分费用,该系列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得以化解。消费者罗某表示“没想到这么小的标的纠纷,你们也这么上心的帮我们调解,还这么快就拿到钱,太感谢了半岛体育官网!”。

  县人民法院、县消委会、县市场监管局通力合作,将这起消费纠纷化解在诉前,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减轻了消费者的诉讼负担。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石柱县消委会深化诉源治理,坚持前端发力、综合施策、系统联动的成功实践。自去年以来,县消委会、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加强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协调配合,深化消费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机制,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竭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服务需求,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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